日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科技司巡視員武涌表示,對既有住宅的節能改造,建議居民個人負擔改造費用的15%-20%。
對于改造資金,即將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民用建筑節能條例》作出了明確規定:政府、建筑物所有權人等相關主體承擔既有建筑節能改造費用的規定。其中對于居住建筑的節能改造,武涌認為應該
由政府承擔較大比例,因為建筑物產權過度分散,節能改造回收期較長,居民缺乏出資改造的積極性。但由于通過節能改造,可以給使用者帶來改善居住環境、節約使用能耗支持等多種收益,因此,居住建筑和公益事業使用的公共建筑的所有人及使用人也應承擔部分改造費用。“分擔的比例應考慮居民的負擔能力。”武涌建議居民個人負擔改造費用的15%-20%。
網友評論
條評論
最新評論